深圳龙华婚姻律师网(观澜律师网)
网站首页|法律法规|法律咨询|结婚登记|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经典案例|遗产继承|收养问题|联系我们
律师简介

尹志明律师
广东广和(龙华)律师事务所尹志明律师简介 尹志明律师原籍湖南攸县,毕业于重庆商学院(现重庆工商大学)法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一直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工作,2005年开始在深圳独立执业,十多年律师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现为广东广和(龙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尹志明律师对于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债务追偿、公司法务等法律事务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承...
联系我们

深圳龙华婚姻律师网(观澜律师网)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数字创新中心A座14楼
电话:0755-88872365
手机:13510450298
邮箱:13510450298@126.com
网站公告
★婚姻、离婚,继承案,遗产法律咨询★ ★代写起诉状、答辩状以及离婚协议书★ ★婚前财产律师见证婚内财产律师见证★ ★代理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房产分割★ ★代理离婚后子女探视权、抚养权诉讼★ ★代理无效婚姻、撤销婚姻,同居案件★ ★代书遗嘱,代理遗嘱见证、遗嘱执行★ ★代理遗产分割案,继承诉讼纠纷案件★ ★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诉讼案件★  更多
 
涉外婚姻

民政部办公厅对具有双重国籍的章恭财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处理意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2/3/29 点击:7249 字体大小: 返回
民政部办公厅对具有双重国籍的章恭财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处理意见的复函
 厅办函〔1997〕71号
湖北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章恭财具有双重国籍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持有两个以上国家(地区)身份证件的当事人申请同中国(国内、内地、大陆)公民结婚,其合法入境身份视为当事人身份。即,当事人持外国护照入境,其婚姻登记须按照涉外婚姻有关规定办理;当事人持台湾同胞身份证件入境,其婚姻登记须按照涉台婚姻有关规定办理;当事人持港澳同胞或华侨身份证件入境,其婚姻登记须按照涉港澳、华侨婚姻有关规定办理。
1997年3月26日
 
 
 
 
上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
下一条: 关于士官婚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CopyRight © 深圳龙华婚姻律师网(观澜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阔步网络 网站管理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数字创新中心A座14楼 电话:0755-88872365 邮箱:13510450298@126.com 粤ICP备16099227号